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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關係,又稱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簡稱台海關係、兩岸關係,是指位於台灣海峽東西兩側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關係。
目錄
概況
1945年至1949年的兩岸關係較為單純,無非是一般的國內關係(如台灣清治時期與台灣光復初期)或一般的國際關係(如台灣荷西殖民時期、日占時期)。
自1949年底兩岸分治以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中國大陸、並在90年代對香港和澳門行使主權,而中華民國政府的統治範圍則縮減至台澎金馬地區。同時,雙方亦仍於法理上主張擁有全中國之主權,成為兩岸之間以及國際政治上的難題。
自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兩岸關係歷經第二次國共內戰、韓戰、冷戰、台灣經濟飛躍、東歐劇變、蘇聯解體、台灣民主化、台灣本土化運動和中國崛起等國內、國際局勢的變化。特別是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之後,中華民國的外交空間急遽受到壓縮。
1987年台灣開放兩岸探親後,兩岸關係一度緩和,兩岸官方、民間交流逐漸恢復。解嚴以後,台灣獨立運動興起,統獨問題使得兩岸關係逐漸成為兩岸政府、兩岸民眾之間的重大敏感議題[1][2]。
進入21世紀後,海峽兩岸的經貿活動已相當緊密,並擁有一定程度的物資及人員流通自由。
2008年馬英九執政後,兩岸恢復官方交流。2015年11月7日,兩岸領導人在新加坡會面[3][4],為兩岸關係的重大進展[5][6]。2016年蔡英文執政以來,兩岸官方交流中斷[7]。
當前,海峽兩岸關係不僅關乎兩岸雙方利益,還牽涉到亞太區域的情勢,乃至中美兩大世界強權的戰略布局與全球安全,成為全球矚目的焦點之一。同時,台灣內部的台灣主體意識亦與中國大陸的統一意識形成碰撞,使得海峽兩岸關係愈加複雜。
名稱
兩岸關係也稱台海兩岸關係、兩岸關係或陸台關係,福建與台灣的關係則稱為閩台關係。第二次國共內戰前的兩岸關係往往也歸於閩台關係範疇。
1997年與1999年,香港與澳門分別主權移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中華民國與港澳兩地的關係,亦可納入廣義的兩岸關係,但狹義上排除在外,會以「台港關係」和「台澳關係」稱之,而中華民國與港澳的關係一般而言受兩岸關係的影響較不顯著。
兩岸關係相關術語的定義或解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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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關係 |
前全國人大委員長葉劍英認為兩岸關係是中央和地方的關係;前總統李登輝稱兩岸關係是「特殊國與國關係」;前總統陳水扁稱兩岸關係是「一邊一國」;前總統馬英九稱「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是特別的關係」;[8] 陸委會前主委張小月定義「兩岸關係就是兩岸關係」[9]。 |
九二共識 | 1992年,海峽兩岸政府授權的非官方組織海基會、海協會,在香港會談之後經由口頭協商而逐漸形成的不成文默契及模糊空間。大陸方面認為九二共識指的是「一個中國(不涉及「中國」之政治涵義 [10]),反對台獨」;台灣泛藍陣營認為九二共識指「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台灣泛綠陣營則認為九二會談並未達成「共識」。 |
維持現狀 | 維持台海和平與兩岸和平穩定的現狀[11]。 |
兩個中國 | 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現實上為兩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即兩國論。 |
一中各表 |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的簡稱,是台灣泛藍陣營方面對九二共識的認知,即一個中國 (中華民國)和一個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自闡述。 |
一中同表 |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皆是地理意義上「中國」領土的一部份,在各自領域擁有完整的管轄權,互不隸屬,擱置主權爭議。 |
一邊一國 | 台灣(中華民國是台灣)、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邊一國,也稱一中一台。 |
一國兩制 |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由中共第二代領導人鄧小平針對統一台灣提出,容許台灣保留資本主義經濟、社會秩序、獨立的政治制度、司法體制和軍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治下的中國大陸則繼續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及民主集中制,但是在外交上只容許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此一構想後來實施在香港和澳門,但內容略有不同。 |
一國兩府 | 「一個國家,兩個政府」,兩岸皆屬同一個中國,但包含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兩個政治實體。 |
一國兩區 | 「一國」指的是中華民國,「兩區」指的是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2012年由中國國民黨馬英九提出,對於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一個定位。 |
台海現狀 | 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現狀。 |
台灣問題 | 台灣主權及統獨問題。 |
台灣獨立 | 在台灣終結現有中華民國政治體制,宣布獨立,建立以「台灣」為主體的國家,制定新憲法。 |
兩岸三地 | 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大陸、香港以及台灣三地。 |
兩岸四地 | 台灣海峽兩岸的中國大陸、香港、澳門以及台灣四地。 |
歷史
中國歷史上關於台灣的記載,有觀點認為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國志》中提到的夷洲或《隋書》中提到的流求。宋元時期,兩岸貿易已很常見。
明朝陳第寫的《東番記》描繪了當地的風土人情。自17世紀20年代起,兩岸關係受荷蘭人、西班牙人、漢人、滿人、日本人的影響,或統一,或分離,直到1945年中華民國接管台灣。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來,兩岸關係隨着國內、國際局勢的變化而曲折發展。中國文化大學中山與中國大陸研究所邵宗海教授將1949年後的兩岸關係史劃分為軍事對峙、法統爭執、交流緩和、意識對立和互惠協商五個時期。[12]
1949年末,第二次國共內戰勝負已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統治大陸地區,而中華民國政府僅統治台澎金馬。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代表之後,中華民國的外交空間急遽受到限縮。
1979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建交的同時,宣布停止砲擊金門[13],確立中華民國統治金馬的事實,同時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告以一國兩制方式解決台灣問題。
1987年,中華民國政府解除戒嚴,開放兩岸探親後,兩岸關係一度緩和。但隨着台灣獨立運動興起,兩岸關係又趨緊張。1991年,民主進步黨把台灣獨立的主張納入黨綱。1996年,中國大陸向台灣發射飛彈。1999年,李登輝總統發表特殊國與國關係。
進入21世紀後,海峽兩岸經濟關係已相當緊密,但政治關係仍停滯不前。2000年,台灣出現第一次政黨輪替。2002年,陳水扁發表一邊一國論。
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兩岸在政治上恢復接觸。2015年11月,海峽兩岸最高領導人馬英九、習近平在新加坡會面,被視為兩岸關係史上的重大突破[14]。而2016年蔡英文執政以來,蔡不承認九二共識,中共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兩岸交流又減少[15]。
政治關係
政權的「法統」與認可
1945年的重慶談判間隙,蔣中正、毛澤東在曾家岩50號合影,這也是兩位國共領袖少有的合影。
1949年至1960年間,台灣海峽兩岸關係出現高度緊張與不穩定的局面。在政治上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存在及合法性,糾結於聯合國席位間的中國代表權問題,並誓言收復或解放對方。
在中國大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中國法統的繼承者自居,並將台灣視為一個中國的一部份;相對地,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後則在1954年召集第一次國民大會第二次會議,議決在甫內戰時所通過的《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繼續有效,並將中共視為叛亂團體,將中國大陸地區視為被竊據的淪陷地區。
這一時期,兩岸在對解決對方問題的政策上偏重於武力及軍事手段。中國人民解放軍誓言「解放台灣」,在1949年發動金門戰役登陸大金門島;1955年攻打一江山島與佔領大陳島,引發第一次台灣海峽危機;隨後在1958年發動金門炮戰,引發第二次台灣海峽危機。
在主動以軍事方式尋求一統天下的同時,中國共產黨以中國國民黨及蔣中正為訴求對象,在1956年提出「爭取和平解放台灣」,並於1957年由毛澤東提議「第三次國共合作」,隨後1960年由毛澤東與周恩來共同擘劃一綱四目,即:祖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在北京,台灣當局為地方政府;台灣回歸後,除外交歸於中央外,其餘軍、政、人事「均委於蔣」。以上提議均為中華民國政府拒絕。
而處於被動、缺少縱深的中華民國政府則以防禦為主。為了響應中華民國政府「反攻大陸」的政治口號,同時牽制正處於朝鮮戰爭中的解放軍。中華民國國軍於1952年後相繼發動對中國大陸福建省外海的南日島戰役和東山島戰役,均獲得了一定的軍事成果。
在1954年又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對抗來自中共的軍事攻擊,但在1958年10月與美國所簽訂的聯合公報中則向美國表示未來「非憑藉武力」(not the use of force)光復大陸,而是憑藉三民主義。一般認為這是中華民國政府對美保證不將其捲入兩岸軍事紛爭的表達。雖然如此,中華民國政府仍派出間諜滲透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同時,中華民國也承受中共的間諜滲透。
此段期間,美國並不否認中華民國對台灣行使權力,卻在國軍節節敗退中為擺脫以往美國介入台灣的責任,改而採取袖手旁觀政策(Hands-off Policy,1949年12月23日美國國務院向遠東地區使節發表之秘密備忘錄),隨後因朝鮮戰爭認識台灣戰略地位的重要性,為防止中華人民共和國佔領台灣轉而正式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美國一方面維持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又認為中華民國實際控制的台灣是主權未決。雖然美國與中華民國成為軍事防禦同盟,其間美國並未放棄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保持聯繫,1954年6月起雙方即在日內瓦展開大使級會談。
這一時期的海峽兩岸關係,與東西方陣營對抗情勢相關。在一定程度上,美國和蘇聯的態度起了決定性影響。1950年1月5日,時任美國總統的杜魯門宣佈台灣與韓國不屬於美國的防區。1950年1月5日,《中蘇友好同盟互助條約》簽訂。1950年6月27日(也就是朝鮮半島開戰2天後),美國改變立場並派遣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由此台灣被納入美軍保護範圍。顯然中蘇條約的簽訂及韓戰是美國太平洋戰略及台海政策改變的原因。內外因素構成了後來台海形勢發展的條件基礎。
這一時期,美國一方面藉由《中美共同防禦條約》防護台灣、澎湖的安全,另一方面也牽制住蔣中正反攻大陸將美國拖入戰爭的可能性,兩岸關係從軍事對抗走向外交角力。
外交形勢的轉變
1950年11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代表伍修權應安理會邀請出席朝鮮問題辯論,並就第七艦隊進入台灣海峽,指責「美國政府武裝侵略中國神聖的領土台灣」是「非法的犯罪的行為」。並與代表「中國」的中華民國代表當面對質,譴責其「辜負違背了中國人民的意願,他沒有任何權利代表中國。這個發言的人可能不是中國人,因為偉大的四萬七千五百萬中國人民的語言,他都不會講」(當時中華民國代表在聯合國使用的語言是英式英語)。
中華民國代表則指稱聯合國的「中國」席位只能屬於「自由獨立神聖的中國政府」。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出席聯合國會議,也是海峽兩岸雙方唯一一次當面外交對質。在朝鮮戰爭結束後的1954年日內瓦會議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是派出了其外交部長周恩來出席會議,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出席的重大國際會議。
1955年,聯合國秘書長哈馬捨爾德訪問北京,成為首位訪問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組織領導人。在1950年代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形勢大有改觀,並接連與英國等多個國家展開正式外交往來。
而在196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則在內有文化大革命,對外先後與蘇聯、印度交惡的狀況下,僅有包括法國在內的24個邦交國。此前的195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是拒絕聯合國安理會邀請其再次出席會議的請求,表明「台北不去,北京不來」的宗旨。這一階段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日趨孤立。
自1962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即每年委由同為第三世界國家或社會主義國家的友邦申請加入聯合國。然而當時受到冷戰對峙和中華民國政府「漢賊不兩立」政策的影響,西方國家多數承認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代表權。
一方面由於中華民國政府積極開展與新興獨立國家的關係,打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空間,1955年發動襲擊參加國際會議的周恩來失敗。另一方面拜冷戰對峙、眾多西方國家追隨美國腳步之賜,1960年代也成為中華民國外交成果最為豐碩的黃金歲月,1969年時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數目更是達到高峰的68個邦交國。
1969年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發生珍寶島事件後不久,美國在波蘭首都華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恢復會談,成為中美關係重大轉變的前奏,海峽兩岸外交攻守形勢自此轉換。
1971年1月,美國國務卿亨利·基辛格秘密訪問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經過9年申請加入聯合國未果後,在1971年聯合國大會召開前掌握可能支持通過入會案的足夠票數。同年8月17日,美國駐聯合國首席代表喬治·赫伯特·沃克·布希向聯合國大會遞交一封信及備忘錄,正式要求聯合國第二十六屆大會將「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列為議程,不過美國對此一議題所提的方案是「雙重代表權」,美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有代表權」,但是「應當規定不剝奪中華民國的代表權」,中共當局並不同意此一提案,正當聯合國大會辯論此一議題時,季辛吉於10月下旬再度訪問北京,美國提案的雙重代表權自此未獲聯合國內多數國家支持。10月25日,經過表決贊成美國提案者共55票,反對者59票、15票棄權。
中華民國駐聯合國代表周書楷眼見大勢已去,在請示台北當局奉可後,主動在大會上宣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隨後,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取得在聯合國之「中國」代表權。
此時期兩岸雙方均堅守一個中國原則,在反對台灣獨立及中國內部普遍認知的立場上,海峽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此一原則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取代中華民國後在國際間更為鞏固,即使有國家願意雙重承認北京與台北,兩岸政府也不接受雙重承認。
美國於1972年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後,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為此大受打擊,至1976年與中華民國政府維持邦交的國家計23國,其餘世界各國多轉向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1972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的日本及1979年的美國。
儘管美國是最後一個與中華民國斷交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其轉向卻早於1972年2月美國總統尼克森訪問北京,在2月28日與周恩來發表聯合公報(即上海公報),該公報內容言明「美國認識到,台灣海峽兩岸中國人均認為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神聖領土一部分,美國對此一立場不提出異議」,僅管當時尼克森未言明「中國」係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或中華民國,且前者尚未獲美國外交承認,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已在聯合國內代表「中國」。
隨後1973年5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正式在對方首都設立聯絡辦事處。1976年美軍顧問團從金門、馬祖撤離。中華人民共和國與美國間的實質外交關係日漸增強、中華民國與美國間的實質外交層次則逐漸降低,終於在1979年1月1日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中美建交公報,斷絕與中華民國的外交關係。
中美建交公報中的用字遣詞頗堪玩味,亦即建交公報雖與上海公報均提及一個中國原則,英文版本在提及美國立場時均係使用「美國認知(acknowledge)此一立場」,但建交公報中文版卻譯為「美國承認此一立場」,就此在法律上擁有不同意義的二個詞,美國並未表示異議,有學者認為美國是企圖保留日後政策模糊的空間,以及減輕中華民國方面的不滿。(李英明、張亞中,2000)
武力解決兩岸問題的可能性
1985年,香港《百姓》雜誌採訪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耀邦,提到武力解決台灣問題的可能性時,胡耀邦坦率地說:「當然啦,國際上誰都知道我們暫時沒有力量,確實沒有力量」,「這個暫時可能是四五年,也可能是七八年。」[16]
1988年1月13日蔣經國過世後,李登輝繼任中國國民黨主席和中華民國總統,著手民主政治改革,同時也推動台灣本土化運動及台灣主體性方向的政策,並加強對外關係,引起中共不滿。兩岸政治繼續處於對立、以至互不信任、針鋒相對,甚至時有火藥味的狀態。
1996年中華民國首次舉行總統直選,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炮兵部隊[17]卻對台灣試射飛彈,造成台灣海峽飛彈危機,使兩岸關係跌入冰點。1999年,李登輝提出「兩國論」,引發北京當局不滿。
2000年中華民國第二任總統民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以非常嚴厲的口吻批評「誰要是敢搞台灣獨立,你就沒有好下場!」[18],結果在野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陳水扁勝出,完成中華民國歷史上首次政黨輪替。主張台灣獨立建國的民進黨首次執政。2002年,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主張;2003年陳水扁提出「新憲說」。
2004年陳水扁連任總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台辦發表《五一七聲明》。200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反分裂國家法》,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希望和平統一,但同時在台獨事實發生或者和平統一無望的前提下,不放棄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來阻止台灣獨立。
政治制度與理念的差異
自1950年起中華民國政府開始在台灣實施縣市地方自治,使得非國民黨籍者仍可參與地方層級的選舉,自1987年起開放組黨結社、組織參加集會遊行、從事政治活動、自由辦報或出版刊物。而1991-1992年的國會全面選舉,使中央民意代表擁有更強的合法性。
總統李登輝與國民大會在民主化與1994年省市長選舉的葉爾辛效應壓力下,於1995年修改並凍結部分憲法,一改先前由國民大會代表間接選舉的方式。隨後在1996年,中華民國政府首次辦理在台灣、澎湖、金門、與馬祖舉行之總統直接選舉。有人認為這次選舉讓中華民國政府擁有更強的正當性[19];也有人認為中華民國政府對台灣沒有領土主權,不能藉由舉辦選舉而就地合法[20]。
同時,在某些程度上,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依多項專業指標均屬獨裁政體或威權政體。這也成為台灣部分學者和民眾反對由大陸為主體實現兩岸統一的理據之一。
根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在2014年3月所作的的民意調查,支持統一者合計僅有11.1%,支持獨立者則為22.3%,廣義上維持現狀者則占88.6%。[21]因此,廣義上維持現狀仍是多數台灣人民在解除戒嚴後長期且穩定的民意趨向。
目前,台灣泛藍陣營(中國國民黨、新黨和親民黨)多堅持「一中憲法」,其中的基本教義派較傾向兩岸終極統一。而泛綠陣營(民進黨、時代力量與台聯黨)則認為「台灣」與「中國」在主權上應該各自分立,其中的基本教義派較傾向台灣應該獨立為一個國家。
而中國大陸內部亦分為主張和平統一的鴿派和主張武力統一的鷹派[22]。
兩岸政黨政策論述
地
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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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 營 |
泛紅陣營 | 泛藍陣營 | 紅統陣營 | 泛橘陣營 | 泛綠陣營 | 柯陣營 | |
政 黨 |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 新黨 新黨 | 20px 親民黨 |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 Template:NPPT | Template:TPP |
用 語 |
一個中國、九二共識、和平統一[註 1]、一國兩制、政治協商 | 一中各表、九二共識 | 一個中國、九二共識、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 九二共識、兩岸一中 | 維持現狀、一中一台、中華民國是台灣 | 台灣獨立、一邊一國、公民投票、反對九二共識 | 一五新觀點 |
意 涵 |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23]。 |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即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同屬一個中國[24]。 | 主張清廉制衡、公義均富、族群和諧、國家統一,在中國實現民族統一、民權自主、民生均富的三民主義新中國。[25] | 在九二共識前提下,維持中華民國現狀,兩岸永續和平發展;支持兩岸一家親;支持對等、互惠、透明的政治協商;建立兩岸永續和平發展架構。 | 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現狀國號為中華民國,在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下維持台海現狀,台灣的前途命運由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公投決定。[26]亦稱為「華獨」或「中華民國是台灣」的論述。 | 正名台灣成正常化國家,反對和北京當局進行任何政治談判。 | |
法 源 依 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反分裂國家法 | 中華民國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 | 中華民國憲法原文 | 中華民國憲法 | 基於《台灣前途決議文》、《台獨黨綱》及《中華民國憲法》和《憲法增修條文》;本土派與獨派人士,則倡議異於中華民國憲法的台灣憲法。他們認為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並無正當性,無法表達台灣主體性、無法展現國格國情,無法且切合人民需要,因此台灣人應該自己主張制定真正的「台灣新憲法」、降低修憲門檻、台灣憲改程序納入「公民審議」。[27] | 現時以中華民國憲法為基礎,但認為其不合時宜,希望通過中華民國全國性公民投票決定正名制憲。 | 《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兩 岸 關 係 認 定 |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台灣當局) | 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一個國家,兩個政府 | 兩岸一中 | 「兩岸一中、反對台獨」,在一中屋頂的概念下,尊重兩岸對等分治的政治現實,相互體諒、強化交流。[28] | 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兩國論) | 認同一中一台的區隔,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中華民國代表台灣。認為中華民國的領土是歷年國會與總統大選所實踐的人民、領土與主權範圍,也就是台澎金馬等實際管轄的國土;「中國」僅僅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 | 尊重兩岸過去已經簽署的協議和互動的歷史,在既有的政治基礎上,以「互相認識、互相了解、互相尊重、互相合作、互相諒解」的原則,秉持「兩岸一家親」的精神,促進交流、增加善意,讓兩岸人民去追求更美好的共同未來。,中評社則發表了採訪全文。表達中華民國的政府組織有外交部,也有陸委會,這很清楚地說明「兩岸事務不是外交關係、不是國際關係,而是一個有專屬定位的兩岸關係」。兩岸需要互相交流,互相理解,「遵守體制,改善現狀」。 |
目 的 |
國家和平統一後,台灣可以實行不同於大陸與港澳的制度,高度自治。主張透過台灣海峽兩岸平等的協商和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協商和談判可以有步驟、分階段進行,方式可以靈活多樣[29]。願同台灣社會各界各黨派與民間展開政治協商,對展開繞過台灣當局的海峽兩岸統一方案保留可能性。 | 擱置爭議,避免直接涉及政治問題,發展互惠互利的區域經濟以及促進民間交流[30]。政治上與北京當局共同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但也絕不接受一國兩制。 | 提倡國民黨、新黨、親民黨三黨合作,相互監督,與中國共產黨展開包括國際空間、兩岸三通、台商權益以及大中華經濟圈的談判。 主張「一個中國、和平統一」,推動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岸接觸、對話,促進兩岸經貿交往、人員往來和各項交流,早日實現直接「三通」;兩岸同胞都是中國人,兩千三百萬台灣人民,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它省籍,都是骨肉同胞、兄弟姐妹,應相互愛護,和睦相處,共同促進台灣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等等。 | 依憲法定位兩岸關係,進行兩岸對話,堅持未來台灣現況的任何改變,皆須經台灣人民同意。依「三階段整合論」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擱置「統」、「獨」爭議;第一階段進行經濟性及功能性「交流」,開展兩岸經貿互惠合作;第二階段推動兩岸「社會互動」;第三階段則邁向「政治整合」。中共應明確承諾放棄武力犯台,展開兩岸互惠平等對談,確保中華民國在國際社會的生存空間。[31] | 遵循民主與自由的憲政秩序;施行成長均衡的經濟財政;建立公平開放的福利社會;創新精進的教育文化;全球國際的國防外交;以台灣的名義來爭取加入聯合國;反對北京當局用文攻武嚇脅迫台灣[32]。 | 實現台灣獨立。 |
雙方交流與合作
半官方交流
199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海峽交流基金會(即「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汪道涵在新加坡舉行會談,是自1949年後兩岸民間代表在獲得官方授權下的首度正式接觸[33]。
兩岸官員
2005年2月24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訪問中國大陸前,與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進行會晤,雙方達成十項共同結論。根據2011年9月9日維基解密爆料,2005年5月12日親民黨主席宋楚瑜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會晤的五天後,宋楚瑜和美國在台協會處長包道格見面時暗示,他之所以會前往大陸訪問,其實是受扁的託付,盼轉達民進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願與中國重新展開政治對話。
等於證實親民黨主席宋楚瑜於2005年5月12日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在北京的會晤,是擔任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特使身份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會晤,也是1949年之後首次兩岸官員的會面。不過之後因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受到民主進步黨內部及台灣獨立運動支持者的壓力,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回台灣之後被中華民國政府否定代表中華民國總統陳水扁特使身份,使兩岸關係進展中斷。
2013年10月6日第二十一屆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印尼巴厘島舉辦前,蕭萬長擔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特使,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會晤,陸委會也首次被允許參與APEC會議,兩岸事務協調工作也被認為是兩岸關係進展大突破。
2014年2月,陸委會主委王郁琦訪問中國大陸,並與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在南京會面(第一次zh-cn:张王会;zh-tw:王张会)。同年6月,國台辦主任張志軍回訪台灣,與陸委會主委王郁琦再度會面(第二次zh-cn:张王会;zh-tw:王张会),是自國共內戰後首次有兩岸部長級官員會面。
兩岸政黨
2005年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進行會談,並達成五點共識,同意在九二共識上推動兩岸談判。這是自國共內戰以來,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之間首次最高層次的會晤,連戰成為1949年後第一位踏上中國大陸的國民黨最高領導人。
2016年11月1日,時任中國國民黨主席洪秀柱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晤。這是洪秀柱首次以黨主席的身份訪問中國大陸,亦是中國國民黨二次在野後,首次訪問大陸。
兩岸執政黨
2008年5月28日,中國國民黨主席吳伯雄與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胡錦濤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面,是自國共內戰後首次兩岸執政黨會面。
2015年5月4日,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和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面。
官方與非官方
2008年11月6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與大陸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在台北會面,是自國共內戰後首位中國大陸來台的非官方代表與中華民國總統會面。
兩岸領導人
2015年11月7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習近平在訪問新加坡期間與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進行國共內戰後首次的兩岸領導人會面。[註 2][註 3]
經貿關係
清代的經貿交流
清廷治理台灣後,農地迅速被開墾,農作物產量不斷增加,移民人口日漸增多,台灣與中國大陸的貿易更加興盛。當時台灣主要的出口物品為稻米、鹿皮與蔗糖,進口物品為紡織品、藥材及其他日用品,最主要的貿易港口為府城(今台南安平)、鹿港(今彰化鹿港)與艋舺(今台北萬華)三地,俗稱的「一府二鹿三艋舺」,就是形容此時期最興盛的貿易港口。[34]
目前的經貿交流
今日海峽兩岸關係的互動主要體現在經濟上,可說經濟實力決定一切。兩岸的雙邊貿易方面,2011年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1240.5億美元,進口452.8億美元,順差達787.7億美元,是長期以來台灣的最大貿易出口和順差地區,占了台灣全年貿易出口的40%。[35]
自中華民國政府於1987年開放中國大陸探親以來,兩岸民間交流一直在不斷發展,日益頻繁,場面龐大。1991年,在北京成立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簡稱「海協會」),在台北成立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兩岸「三通」問題(通商、通郵、通航)中,通商與通郵已經解決,而通航問題卻依然旋而未決,而一直得不到較好解決的障礙,主因在與雙方均堅持其自身經濟利益,再者則是航權談判無法避開敏感的政治問題;2003年首次開通「台商春節包機」,這是兩岸通航之始。
馬英九上台後,兩岸週末包機開通,中國國航的運行圖上增加台灣航線。台灣航線以「國內及港澳台航線」的形式記載。2009年8月31日起,兩岸包機改成兩岸定期班機[36]。
在兩岸人員往來方面,中華民國人士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需持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頒發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俗稱「台胞證」),該證件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海關或入境處申請。其頒發條件較為寬鬆,絕大多數台灣人——甚至包括一些主張台灣獨立的人士——都可以取得台胞證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中華民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籍人士進入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則依然有嚴格的限制;在2008年馬英九上台前只接受已經擁有香港、澳門或第三國的永久居留權,或是經第三地訪問中華民國的團體遊客。
2008年7月18日,中華民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開放團隊旅遊[37]。2011年6月28日,中華民國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開放台灣個人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告自2019年8月1日起暫停台灣個人游。[38]
在企業投資方面,台資企業使用第三地投資方式,低調進入中國大陸市場;或是經由中華民國政府同意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早期對於台商投資採取完全開放態度,以外商甚至一些在地方高於外商的待遇對待台商。這樣的經濟交流方式,使得許多台商或是人士攜家帶眷,前往大陸工作或是「投資」,增進彼此的交流。不過兩岸人民彼此的觀念還是差異很大,需要時間來消除彼此的差異。但是在2004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明確表態不歡迎具有「台獨」背景的「綠色台商」在中國大陸投資,並對一些台商點名批評。[39]
根據官方統計數據,台灣僅占大陸總對外貿易額的4.7%,[40]台灣是大陸第七大貿易夥伴和第六大進口來源地。相反,中國大陸卻占台灣近40%的對外貿易額。
此外,截至2016年7月,按實際使用外資統計,台資更是僅占大陸累計實際吸收境外投資總額的3.7%。[41]台灣對中國大陸的貿易依存度相差甚大。前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林濁水認為:「陳水扁總統時期大幅放寬兩岸經貿政策,但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故意阻擾之、企業界及泛藍整天以「鎖國」攻擊之;因此反而讓陳前總統成為「反西進代言人」,替民進黨開拓了許多選票(這些選票是大多是兩岸經貿開放的受害者,例如因為產業西進增加的失業勞工及許多薪水無法上漲者)」。[42]
在貿易政策方面,2014年台灣爆發了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定的太陽花學運,反對海峽兩岸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簡稱ECFA)第四條所簽署的服務貿易協定。2011年3月,兩岸的經貿業務主管部門開始展開服務貿易磋商並達成共識。2012年8月9日舉行的兩岸兩會第八次高層會談上,雙方同意在達成關於該協議文本和市場開放項目的共識後正式簽署。
2013年6月21日,兩岸兩會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市舉行第九次高層會談並簽署該協議,也向外界公布了開放清單。在台灣,由於以年輕族群為主的人士擔憂該協議簽訂前對民間溝通不足,因而導致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存查爭議與太陽花學運的發生,也使該協議在台灣社會造成廣泛的爭議和討論。
法律關係
目前兩岸雙方的法律都不承認對方為一個擁有完全主權的國家。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憲法增修條文前言有:「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亦有:「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完成統一祖國的大業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神聖職責。」。
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接受墨西哥媒體專訪是亦說道:「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當然是獨立之主權國家,中國大陸地區亦為我中華民國領土。」[43]不過此種看法目前在台灣已略有鬆動,曾有人提出釋憲要求大法官解釋關於「固有疆域」的定義,然而司法院大法官於釋字328號解釋卻以此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來迴避解釋固有疆域的意義。[44]
目前兩岸當局之間依據各自憲制互不承認對方的合法性,強調中國大陸或台灣屬於法理上的領土的一部分,但依據現實司法管轄之原因,兩岸法律互不隸屬,在《憲法增修條文》修訂憲法本文後,中國大陸公民並不擁有中華民國的公民權,自由地區人民亦非中國大陸居民。
中華民國
在兩岸人民的關係方面,目前中華民國政府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之規定,制定有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份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份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試辦金門馬祖澎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管理辦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管理辦法}}等辦法來處理兩岸間的人員來往及經貿交流等問題。對於中華民國政府而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院所作出之民事判決,依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4條之規定,必須要在不違背台灣公序良俗的情況下,聲請台灣的法院裁定認可後,才可以在台灣地區取得執行名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方面依據《反分裂國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管理辦法》、《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台灣記者在祖國大陸採訪辦法》、《大陸居民赴台灣地區旅遊管理辦法》、《對台灣地區貿易管理辦法》、《台灣海峽兩岸直航船舶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範涉台事務。其中,《反分裂國家法》更是規範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對兩岸問題的官方行動。依據該法,若台灣進行法理台獨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事實,或者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或者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可依法以軍事手段阻止台灣獨立。而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而言,中華民國的法院所作出的民事判決,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認可台灣地區有關法院民事判決的規定》,除應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屬管轄的、不符合「一個中國」原則的或有違大陸地區法律法規的判決不予承認外,還必須經中國大陸各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方予認可。
兩岸合作簽署的協議
兩岸曾於2009年4月26日由中華民國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授權的海協會及海基會合作簽署了《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根據此協議,雙方同意在民事、刑事等領域提供司法協助。包括默認彼此司法管轄權及引渡。
文教體育關係
媒體交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台辦在1996年開始制定關於台灣媒體赴中國大陸採訪的法律,此規定比中國大陸對其它國家媒體有更嚴格的限制,台灣方面開放TVBS、年代電視台、中天電視台、東森電視台及三立電視台等五家電子媒體、《聯合報》、《中國時報》二家報紙及中央通訊社等共八家台灣媒體,以每月輪派記者方式駐北京採訪。
中華民國政府則於2000年11月公布《大陸新聞人員進入中華民國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此法對中國大陸媒體的採訪也有比對其他媒體更為嚴格的限制。開放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級媒體新華社、《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及中國新聞社派員駐台灣,採定點方式訪問,時間也是每月一輪。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後,中華民國政府認為多數中華人民共和國媒體報導偏頗,加上台灣大部分新聞媒體和網站都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攔截封鎖,讓台灣的資訊在中國大陸無法流通,於是中華民國政府於2005年4月10日終止新華社及《人民日報》兩家中國大陸媒體派員駐台灣的採訪。
2008年6月31日,馬英九就任總統後,中華民國陸委會委員會議通過恢復讓《人民日報》、新華社兩家大陸媒體在台駐點案。行政院新聞局也宣布同時放寬大陸媒體赴台駐點記者在台停留時間,從現行的1個月放寬到3個月,並且將首度開放5家大陸地方性媒體申請在台駐點。[45]目前,大陸媒體在台灣可設立最多10家駐點,台灣媒體在大陸可設立最多13家駐點。[46]
音樂交流
由於兩岸語言文化相近,在音樂文化上也有交流。早期的流行歌手受到大陸民眾的廣泛支持與喜愛。例如在早期兩岸對峙嚴峻之時,鄧麗君的甜美嗓音即風靡大陸,曾經與鄧小平合稱老鄧小鄧,也就有「白天聽老鄧,夜間聽小鄧」的說法。
隨後諸如蔡琴、張惠妹、周杰倫、五月天等歌手也受到歡迎。台灣的閩南語歌曲在大陸也有很大市場。而早期,大陸也有王靖雯(後改名王菲)、那英等歌手進軍台灣,在台灣演藝圈也佔有一席之地。
電影交流
電影方面,兩岸電影展是2009年創辦的電影節,現今唯一在促進海峽兩岸交流的影展,由兩岸電影交流委員會與中國電影基金會共同主辦[47][48]。
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生效後,台灣電影不再受中國大陸進口影片配額之限制,提高在中國大陸電影市場能見度[48]。金馬獎在近年也開始成為兩岸電影交流的場合和兩岸民眾關注的節目。
電視交流
綜藝節目方面,台灣蔡康永與小S合作主持的《康熙來了》一直在中國大陸網上擁有高的點擊率。不過該節目停播後,台灣本土綜藝節目中國大陸的表現則乏善可陳。
電視劇方面,台灣知名劇集包青天在樂視網上有單一的頻道播映。而中國大陸改革開放後擺脫教條形式的歷史戲劇作品在台灣民間也頗受注意,諸如《宰相劉羅鍋》、《走向共和》(又稱滿清末代王朝)、《雍正王朝》等。
近年來,兩岸電視娛樂的互動更為頻繁,中國大陸拍攝的以《甄嬛傳》與《步步驚心》為代表的電視連續劇在台灣地區的收視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並造成了一定的社會與娛樂轟動。而在台灣拍攝的偶像劇在中國大陸也頗受年輕人關注與喜愛。如:終極系列。
文學交流
文學方面,活躍於兩岸的有席慕容、蔣勳、李敖、白先勇等人。中國大陸的網路語言「河蟹」、「糞青」、「光棍」、藍瘦香菇等也被部分台灣人使用。[來源請求]
次文化交流
偶像廚交流
隨著近年來日本流行偶像文化的影響力在中國大陸大幅提升,大陸地區的偶像廚也逐漸增多,同時也引入了MIX等應援方式。[49]這使得兩岸在當代流行文化的交流上更加繁榮,邁出了兩岸民間交流、及新一代年輕人之間交流的新的一步。
教育交流
近年來,大陸普通高校每年免試招收台灣考生。根據規定,在大學學科能力測驗中達到均標級的台灣考生可直接申請大陸普通高校,2018年免試招收台灣學生的大陸普通高校共307所。[50]中華民國政府也開始採認一些中國大陸高等院校的學歷。還有中國大陸的各樣比賽如:文創比賽
兩岸情況對比
名稱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中華民國 | 備註 |
---|---|---|---|
旗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稱作五星紅旗,為左上角鑲有五顆黃色五角星的紅色旗幟,旗幟圖案中的四顆小五角星環繞在一顆大五角星右側呈半環形。紅色的旗面象徵革命,大五角星象徵中國共產黨,四顆小五角星象徵工人階級、農民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小資產階級,每顆小五角星各有一個角指向大五角星的中心,象徵着中國人民在共產黨領導下的團結。[51] 中華民國國旗由青、白、紅三色組成,單就色彩而言,分別象徵自由、平等、博愛之精神,以及民族、民權、民生之三民主義。若配合色彩的形狀,青天則同時又象徵中華民族光明磊落、崇高偉大的人格和志氣;白日象徵光明坦白、大公無私的純正心地與思想[52]。 中華民國政府更賦予該旗幟以中華民族獨立自由的含義,譬如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在1949年中華民國國慶日發表的講稿中宣示「只要有一面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插在我們中國領土之上,那就是我黃帝子孫獨立自由的標識。」[53] |
||
徽章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民國徽章列表 | ||
地圖 | 250px | 250px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民國的實際控制區域。深綠色為該政權實際控制區域,淺綠色為宣稱擁有主權但現未實際控制區域。 |
面積(實際控制區) (平方公里/平方英里) |
9,64,3057/3,696,100 [註 4] | 36,193/13,974[56] | 相差約265倍 |
人口 | 1,400,050,000 (2020)[57] | 23,562,318 (2017)[56] | 相差約57倍 |
人口密度 (平方公里/平方英里) |
139.6/363.3 | 644/1,664 | 相差約4.6倍 |
首都及中央政府所在地(人口) | 北京市 (21,729,000) | 台北市 (2,681,375) | 相差約8倍 |
主要民族(民族) | 漢族、及其他55個少數民族 | 漢族及台灣原住民族 | 漢族為兩岸主體民族。佔中國大陸人口[58][59]92%,佔台灣人口97%。皆為該地區主體民族。 |
最大城市(人口) | 上海市 (24,197,000) | 新北市 (3,986,501) | 相差約5.8倍 |
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中華民國政府 | 兩岸政府互不隸屬,各自主張代表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
政治體制 | 單一制、政治協商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 | 單一制、共和制、半總統制 | |
行政機關 | 國務院 | 行政院 | |
立法機關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及其常務委員會) |
立法院 | |
執政黨 | 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黨及中華民國政黨列表 |
主要非執政黨 |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中國民主建國會、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國致公黨、中國農工民主黨、台灣民主自治同盟、九三學社 | 中國國民黨、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親民黨、國會政黨聯盟、無黨團結聯盟、台灣團結聯盟、新黨 | 參見民主黨派、全國人大常委會及立法院 |
最高領導人 |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註 5] | 總統:蔡英文 | 法理上兩岸領導人皆是各自領導所歸屬的政權的最高領導人,並且為兩個政權的最高元首,皆為廣義上的中國國家元首。 |
國家元首 | 國家主席:習近平 | ||
國家副元首 | 國家副主席:王岐山 | 副總統:陳建仁 | |
政府首腦 |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 | 行政院院長:蘇貞昌 | |
立法首腦 |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 | 立法院院長:游錫堃 | |
官方語言 | 普通話 | 中華民國國語 台灣原住民族諸語[60] 台灣客家語[61] |
|
官方文字 | 規範漢字(簡體中文) | 正体中文(中華民國教育部標準字體)(繁體中文) 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羅馬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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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代表機構 | 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 主任:劉結一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主任委員:陳明通 |
|
授權民間代表機構 |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會長:張志軍 |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董事長:張小月 |
|
黨際交流機構 | 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 | 中國國民黨:大陸事務部 民主進步黨:中國事務委員會 |
|
GDP (國際匯率)(百萬美元) | $14,216,503(2019年預估)[62] | $601,431(2019年預估)[62] | 相差約23.64倍 |
GDP (購買力平價)(百萬標準元) | $27,438,284(2019年預估) [63] | $1,287,145(2019年預估)[63] | 相差約21.32倍 |
人均GDP (國際匯率)(美元) | $10,161[62] | $25,491[62] | 相差約2.51倍 |
人均GDP (購買力平價)(標準元) | $19,611(2018年)[64] | $54,554[64] | 相差約2.78倍 |
基尼係數 [註 6] | 47.4 (高)[65] | 34.2 (中)[66] | |
人類發展指數 | 0.752 (高)[67] | 0.907 (極高)[68] | |
外匯儲備(百萬美元) | 3,103,697[69] | 467,230[70] | 相差約6.6倍 |
國防預算 - 占GDP百分比 | $2839.85億(2016年)- 1.39% (2017年) | $101.9億(2017年) - 2.8% (2017年) | 相差約27.9倍 - 相差約2倍 |
邦交國 | 180國,包含: 178個聯合國會員國[註 7]、 1個觀察員國家(巴勒斯坦國)、 2個非聯合國會員國(紐埃、庫克群島) |
15國:包含14個聯合國會員國及1個觀察員國家(梵蒂岡) | 相差約10.5倍 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 中華民國外交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列表 中華民國建交列表[71][72] |
注釋
- ↑ 依照《反國家分裂法》,中國大陸主張「和平統一」,但也未放棄使用武力
-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由中國共產黨實行一黨執政,中共中央總書記兼中央軍委主席為最高領導人。
- ↑ 中華民國實行直接選舉的半總統制,中華民國總統身兼國家元首和三軍統帥,為最高領導人。
- ↑ 此面積是聯合國官方數字,僅有中國大陸,不包含香港、澳門和台灣[54]。另外,不包括喀喇崑崙走廊 5,800平方在手动语言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2,200平方英里)、阿克賽欽 37,244平方在手动语言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14,380平方英里)和其他與印度有爭議的領土。中國總面積在《大英百科全書》被列為9,572,900平方在手动语言转换规则中检测到错误(3,696,100平方英里)[55]。詳情請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變化。
- ↑ 在中國大陸的政治體制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的政治地位在作為國家元首的國家主席之上,權力也較作為政府首腦的國務院總理大。習近平的頭銜依官方次序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
- ↑ 基尼係數越高表示貧富差距越大
- ↑ 聯合國會員國不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但沒有同海峽兩岸任何一個政權建立外交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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