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真百科欢迎当事人提供第一手真实资料,洗刷冤屈,终结网路霸凌。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列表查看源代码讨论查看历史

事实揭露 揭密真相
跳转至: 导航搜索
中国地理标志产品
图片来自雪花新闻

所指中国地理标志产品[1] [2] [3] [4],是中国产自特定地域,所具有的质量、声誉或其他特性本质上取决于该产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核批准,以地理名称进行命名,并实施保护的产品。

地理标志产品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包括:

  • 来自本地区的种植、养殖产品。
  • 原材料全部来自本地区或部分来自其他地区,并在本地区按照特定工艺生产和加工的产品。

地理标志是一种用于具有特定地理来源的商品的标志,这些商品具有可主要归因于产地的品质、声誉或特征。一个标志要作为地理标志发挥作用,必须能够识别产品源自特定产地。此外,该产品的品质、特征或声誉在本质上也要归因于其原产地。由于质量取决于地理产地,因此在产品及其原产地之间存在明显的联系。

法律和条约

一些国际条约部分或全部与地理标志或原产地名称保护有关,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管理的相关条约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链接。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十大特征

当今,农业品牌化的推进正从“高度重视”,走向“实践落地”。我国农产品区域品牌价值愈加凸显,如吐鲁番葡萄眉县猕猴桃(水果);章丘大葱苍山大蒜(蔬菜);安溪铁观音横县茉莉花茶(茶);盘锦大米五常大米等等有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对当地农业发展正向效应明显。

在农产品品牌建设过程中, “三品一标”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所接受和认可,也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三品一标”中的“三品”指“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而“一标”即指“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征,是农产品品牌建设特别是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独特的品牌基因。拥有独特、专属的地理标志特征的产品及其产业,可以创造出更高的农产品品牌价值。

产品地理标志产品的几大特征及如何利用这些特征创造富有特色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目前,中国有三类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及保护管理体系:

这三类地理标志(PGIGIAGI),从产品认证、保护与使用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来看,虽然认证机构不同、认证相关规定与制度有一定的差异性、有效年限不同,但在对地理标志产品的相关要求、技术制度、管理办法、标志使用等方面,依然存在着基本类似的特征。总结为10大特征:

1.生产区域性: 无论PGI、GI、AGI,均限定了产品生产的区域范畴。因此,能够获得三类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产品,都必须是在一定的区域范畴进行生产。而不同区域会有不同的风土、物种、工艺、人文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性。

2.产品独特性: 无论PGI、GI、AGI,均要求产品具有出自当地地域特点、人文因素的特色。因此,能够获得三类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产品,都必须是具有基于当地地域特点的产品特色。该特色,可以是品种独特性、品质风味差异性、原材料特色、特殊工艺、特殊人文因素等各种因素带来的产品品质独特性。

3.品质差异性: 由于生产区域性、产品独特性,自然带来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差异性。所谓的“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即为此意。即便是同一科同一属的产品,由于地理条件、人文因素等不同,形成差异化的品质特征。

4.品种稀缺性: 由于生产区域性带来的地理条件、自然风土、生物品类、种质资源等差异,导致一些地区产生不同的品种。如同样是羊,宁夏盐池滩羊、内蒙古巴美肉羊、陕西横山羊、海门山羊、蒙山黑山羊、梁山青山羊、阿勒泰大尾巴羊等不同的、在其它地区没有的原生种质资源及稀缺品种。

5.工艺传承性: 地理标志产品认证限定了生产的区域范畴,而不同的区域范畴内,其社会演变、工艺发展都会体现其不同特征。一般而言,地理标志产品均有区域内先民们研究出来的不同的工艺手法,并通过师徒授艺、家传秘方等方式,得以传承。如龙井茶的“抖、搭、折、捺、甩、抓、推、扣、磨、压”十大手法,即为历史传承及总结所得。

6.文脉悠久性: 一个区域有一个区域的文化特质,但凡地理标志产品,大多具有长期的种养殖历史,并在种养殖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了特殊的生产文化脉络。如四川雅安,在西汉时期便有吴理真在蒙顶山种茶的文字记录。自西汉至今,蒙顶山的种茶文脉源远流长。

7.命名地缘性: 除GI之外(规定:可以是该地理标志标示地区的名称,也可以是能够标示某商品来源于该地区的其他可视性标志),PGI、AGI两类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其产品名称均由农产品所生产的地理区域名称、农产品品类通用名称两者协同构成。如福州茉莉花、云阳红橙等,前两字为地理区域名称,后两字为产品品类通用名称。因此,其命名具有直接的地缘依附性、地缘联想性。看到产品名称便可联想到地缘特征,便于记忆、便于产生品牌联想。

8.使用公共性: 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只要是在限定的区域内生产,其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产品认证要求的、获得认证保护管理权力的机构(协会或者其它组织)认可的企业或农户、个人,都能够获得授权,拥有生产权益。因此,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区域,比区域公用品牌的范畴要大。而地理标志产品的生产授权,则是一个区域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的基本范畴。使用公共性,会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带来困难,同样,从区域公用品牌角度来看,避免“公用地灾难”是品牌保护中重要的管理原则。

9.两权分离性: 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商标局的有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界定是: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这说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标所有权商标使用权两权分离。虽然PGI、AGI没有明确说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与使用的两权分离性,但由于其使用的公共性,依然存在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监管者、地理标志使用者(企业、合作社、农户等)之间的分离现象。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与监管权、地理标志使用权分离,存在着“公用地灾难”出现的天然隐患。

10.特色专属性: PGI、GI、AGI三类地理标志认证的产品,均要求产品品质和特色主要取决于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因此,地理标志产品具有产品品质特色的专属性。专属性,即为独特性、稀缺性,具有独一无二的销售卖点(USP)。

地理标志产品列表

公告批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列表如下

北京市(5项)

天津市(5项)

上海市(5项)

重庆市(8项)

河北省(24项)

山西省(12项)

辽宁省(28项)

吉林省(25项)

黑龙江省(28项)

江苏省(27项)

浙江省(43项)

安徽省(25项)

福建省(47项)

江西省(26项)

山东省(39项)

河南省(41项)

湖北省(49项)

湖南省(21项)

广东省(64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21项)

海南省(6项)

四川省(69项)

贵州省(20项)

云南省(7项)

陕西省(38项)

甘肃省(22项)

青海省(6项)

宁夏回族自治区(5项)

西藏自治区(2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3项)

内蒙古自治区(6项)

境外(2项)

参见

参考文献